近年来,宝塔区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专项整治等行动,提升环境质量。在全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宝塔区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质大幅度提升,废物、危险物达标排放,土壤环境质量得以改善,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宝塔区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目前,宝塔区PM10(可吸入颗粒物)上升2.2%;PM2.5(细颗粒物)下降8.1%;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3天,比2016年增加23天,这些都是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宝塔区还形成了干部群众齐参与,共建环保事业的新格局。
(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为提升环境质量,宝塔区想法设法削减排污总量,成立了以区上领导为组长的减排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控排污企业排污总量,实行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排污许可证73个。较2016年相比,2017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消减2.5%;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消减2.1%、1.7%、1.4%、1.9%,全面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减排任务。
另外,区上狠抓环评审批,项目管理逐步规范,对所有建设项目和试运行项目都按规范程序登记,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分类管理标准,对未批先建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目前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基本达到环保管理要求。狠抓信访接待,环境投诉得到及时处置,对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做到条条有记录,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2017年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321余起(噪声193件、大气57件、水污染47件、其它24件),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建议、提案4件,投诉查处办结率达到100%。狠抓宣传教育,开展环保“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散发环保知识宣传页20000余份,举行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环保专题文艺演出活动,寓教于乐,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保事业。
(二)加大执法力度,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加强自身软硬件建设基础上,不断提高执法效率、督促各重点排污企业、固废危废处置单位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
以“2+1”三城联创工作为契机,最大可能降低噪声扰民,合理规范处置固废危废,特别对辖区内近400家规模不等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进行集中收集处置。目前,泥浆、岩屑固化率达到100%,全年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813.63吨,转移污油泥5170.62 吨。对辖区内油气管线隐患进行大排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整治。督促辖区内43座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从根本上解决油气挥发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进一步加大了油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2017年宝塔区多次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对全区油、煤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加大红庄水库、孙台水库、延河干流区域等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共下达限期治理30余份,停产治理井场10余个,对城区内20余家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排查,确保油区污染为零。
水是生命之源,“河长制”又是解决中国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宝塔区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河长制”,全面普查辖区内的污染类别、污水排放,对造成水质污染的5个非规模养殖场予以取缔,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并对污染水质的涉河工程、河道“五乱”等进行集中查处,对河道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查明有各类排放口170个,已整改到位146个,以此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扎实推进治污降霾工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强化“减煤、抑尘、治源、禁燃、增绿”五项措施,全面推广使用清洁型环保煤、加大煤炭市场整顿,综合整治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清扫扬尘及油烟污染,全面实行道路保洁机械清扫和湿法作业、鼓励各类餐饮业及单位食堂进行清洁能源改造、减少餐饮油烟排放污染,取缔夜市露天烧烤和有烟烧烤炉具,保“圣地蓝”这张靓丽名片名符其实。
(三)开展综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按照饮用水源地示范保护标准,统一设置标识牌和防护栏,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共同管理机制,目前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以垃圾处理“全面化、规范化、无害化”为目标,全力加快垃圾箱、垃圾车等基础设施配备力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5%以上。
据了解,在宝塔区环保事业的发展中,全区干部群众都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2017年宝塔区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为进一步提升宝塔区环境总体质量,宝塔区将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夯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督查问责,加强宣传动员,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等方面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环保联动机制,协同发力,合力工作,形成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环保事业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