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延安市日博官网365bet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宝塔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BT/2018-3059 发文机关 日博官网365bet 发布日期 2018-03-23
发文字号 延区政办发〔2018〕7号 来  源 日博官网365bet 成文日期 2018-03-23

延安市日博官网365bet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宝塔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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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延安市宝塔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延安市日博官网365bet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延安市宝塔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按照《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延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公民办并举,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坚持建设与质量、公办与民办、城市与农村并重,重点加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到2020年,全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建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需求,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努力增加教育供给。

(二)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三)坚持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省、市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坚持公民办并举的方针。大力推进全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左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

三、重点任务

(一)普惠任务。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到2020年,新建成幼儿园15所,维修改造幼儿园55所,通过新建扩建和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鼓励、支持社会多元化投入办园,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提升任务。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新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研究探索形成以关注教育过程、促进师幼互动为导向的幼儿园保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科学实施保教。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园和市级一类园创建工作,发挥导向作用,坚持以评促进,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使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逐步达到规定的标准,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质量。到2020年,创建省级示范园2所、市级一类园15所。

(三)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优先发展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结构,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生均补助、收费、奖励一体化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统筹推进办园体制、发展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主要措施

统筹考虑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趋势和“二孩政策”全面实施,以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棚户区改造等,合理布局全区学前教育资源。

(一)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总量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抓住城区棚户区改造这一机遇,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和农村新型社区幼儿园的配建工作,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2.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根据《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可采取企办幼儿园移交政府、按公办幼儿园给予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扶持国有企业单位办园逐步提高服务能力和办园水平。采取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和资金奖励的方式,切实加大对集体办园的支持力度。

3.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按照《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促进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一所规模至少为9个教学班的幼儿园,因居住区居住户数较少或开发商(单位)没有条件建设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由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石佛沟等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移交工作。

4.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据省、市有关标准及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并严格标准,正常有序地开展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初步认定及向上申报工作,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对已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加强动态管理,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

5.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进一步加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建设,做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二)多措并举,建好师资队伍

1.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继续通过教师招考、特岗计划等渠道补充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建立区内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公办的幼儿园。加大委托培养、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位力度,采取核定编制、公开招聘的方式,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

2.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定期举办园长论坛、现场观摩研讨、专业技能大赛、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为园长、教师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促进园长、教师专业成长。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

3.进一步加强教师骨干体系建设。通过全员赛教、技能展示、课题研究等活动,加快构建省、市、区三级幼儿园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体系步伐,加大全区优秀园长、幼教专家评选力度和比例,逐步建立健全我区完整、系统、全面的学前教育专家人才库。

4.进一步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幼儿教师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和待遇。切实依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落实教师待遇的督查和监管。幼儿园聘用教师及工勤人员的管理,要严格聘用标准,规范聘用程序,落实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待遇。

(三)强化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1.加强科学保教。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认真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年级“零起点”教学为重点,建立游戏化、生活化、生态化,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 健全科学、公正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指导、评估和监督,指导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保育教育计划、开展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

2.完善帮扶共建机制。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引领带动区域内幼儿园整体发展。探索民办幼儿园联片协作管理模式,建立8个片区联盟发展协作体。

3.发挥教研引领作用。完善学前教育科研机构,配齐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研修。

4.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全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依托“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四)落实责任,完善管理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方位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逐步配齐全区专职管理干部。

2.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全部获得资助。

3.加强保教管理。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4.强化日常管理。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对未经批准举办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治理。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区政府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布局调整提供重要依据,并狠抓实施,要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标准等的监管,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编制和人社部门要切实按要求落实编制,做好教师招聘补充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财政投入和运行保障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机构的责任。公安、安监、食药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办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辖区学前教育的责任,配合区上做好本辖区幼儿园布局规划、发展协调等工作,积极做好公办幼儿园建设过程中社会稳定工作,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幼儿园要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

(二)健全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在足额预算拨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基础上,区财政要每年列支一定经费,用于发展学前教育,且比例要逐步提高。同时,鼓励、支持多渠道筹资,发展学前教育。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三)切实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根据中、省有关规定,公办幼儿园严格类别执行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按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备案并公示后严格执行,由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切实做好收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搭车收费”、“随意提高标准”等乱收费现象,确保收费项目及标准符合要求,资金管理及使用规范。

(四)强化督导检查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把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督政督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